痛心!女司机倒车夹死自己,撞飞丈夫!被自家的车撞死,保险能理赔吗??
文章发布于:2022-07-01 15:50:01
前不久,在江苏南通海安某农贸市场,二楼停车场,一名女子倒车时,因操作不当,不仅撞飞了下车指挥的丈夫,自己也重伤不治身亡。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女子欲将车辆倒入后方车位。
由于倒车时探出头观望,女子头部被夹伤,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哎,只能感叹生命真的是太脆弱了,谁能想得到,普普通通的一次倒车,竟然造成了一死一伤,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没了。
不能不说这又是一起离奇的车祸,这让我想起几年前曾经轰动一时的一起车祸,和今天的这起车祸惊人的相似,一位女司机在倒车入车库时,不小心把在车外指挥倒车的老公撞死,然后自己又因为不小心头夹在墙上立柱而死亡……
2013年浙江奉化某小区的地下车库,一女子开着一辆雷克萨斯的SUV在进行倒车,而她的老公则在车外进行指挥。
悲剧就这时发生了,这名女司机因为没控制好倒车速度,一下子把在车侧后方的老公撞顶在了车库墙上并当场死亡。
女司机听到后面的惨叫声后,在心慌之下又误踩了油门,然后自己因为头伸出去夹在车和墙壁之间,也不幸遇难。
既然悲剧无法挽回,接下来就是保险理赔问题了,我们经常听到一种说法,被自家车撞了,保险是不会理赔的。但真实情况果真如此吗?我们先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2018年8月31日下午4点,屈先生像往常一样驾驶自家的轻型厢式货车前往工厂送货,车停好后他开始下车搬货,而就在这时,车辆突然发生了溜车。
李先生将车辆往前开了一段停稳后,就到车辆后方处继续干活。没想到,货车发生倒溜,将背对着车辆干活的李先生直接撞倒在地,送医抢救后,最终不治身亡。
事后因赔偿问题,李先生的亲属将张先生及其供职的物流公司,以及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苏州昆山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法庭上,被告张先生称事故的发生与李先生停车时未注意刹车有关,而自己只是一个派遣的外包工作人员,就算有责任,也应当由物流公司来承担。
张先生就职的物流公司则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但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认为,李先生是代挪车的司机,司机属于车上人员,车上人员是被排除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范围之外的。
该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李先生在挪车前后的 " 角色 " 变化,能否将作为驾驶员的李先生,作为 " 车外人 " 进行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近 120 万元。
案例三:广州市一物流中心内曾发生一起事故,驾驶重型半挂车的丈夫赵某在倒车过程中,由于盲区且未查明车后情况不慎撞向妻子张某,妻子不幸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张某的近亲属张某新等人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可保险公司抗辩主张称,在牵引车承保的商业三者险中,其中免责条款明确约定,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员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广州中院认为,保险免责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造成本车驾驶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上述条款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排除了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上述条款无效。因此保险公司以上述免责条款主张免责的不应支持。
据此,广州中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此外保险公司在承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张某新等人合计49.5万元。
众所周知,交强险是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其赔偿对象是本车人员以外的第三者,也就是说除了开车的司机和车内坐着的人,其他的,才叫第三者。
从上述几个案例可以看出,被自家车撞伤或者撞死保险不赔不是绝对的,要看你当时处于什么位置,车内还是车外,也就是我们经常俗称的“只保车外,不保车内。”
最直接的理解就是,前一秒你可能还是保险责任外的人,后一秒可能就是保险责任内的人了。
从女司机倒车夹死自己,撞飞丈夫的案例来看,丈夫肯定属于三者险责任内的人,可以100%获得保险理赔,而女司机当时并没离开司机座位,应该不算三者险责任内的人,应该不在商业车险理赔范围内。
那么,除了车险,还有什么保险在这起案例中能赔付呢?